最新辅导备案
年7月3日至7月7日,启动辅导备案的企业共27家,华泰联合收获5家;国泰君安收获3家;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民生证券各收获2家;安信证券、东吴证券等各收获1家。里得电科曾经申报过深交所主板IPO,并成功获得批文,然而年4月11日,里得电科深交所主板IPO批文12个月有效期届满未能完成发行,IPO失败!年7月3日,公司与国泰君安签署辅导协议,再次冲击IPO!年4月7日,映日科技创业板IPO获受理;经过二轮问询,年2月20日,映日科技及保荐人申请主动撤单,深交所终止对映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下周上会企业
下周IPO首发上会企业共计5家,沪市主板2家,深市主板1家,创业板1家,北交所1家。
1.
前次申报倒在注册环节,更换券商转板再闯IPO
金智教育曾于年申报科创板IPO,年9月24获得受理,年2月成功过会,并于3月9日提交注册,但最终倒在注册环节,于年1月7日终止注册。IPO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会计师为中天运,律师为江苏世纪同仁。
年、年、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93万元、40,.12万元、48,.77万元。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47万元,同比下降1.33%;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18万元,同比下降6.43%,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年度相比整体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较低,主要原因为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高校和中职学校推迟复工复学,部分项目的实施和验收进度延缓,收入金额和占比同比大幅下降所致。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融资6.97亿元,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关于实控人偿还受让股份借款的资金来源
根据申报材料,年8月至年12月,实控人郭超、史鸣杰从金智集团处受让发行人股份,累计支付股权转让款7,万元。郭超、史鸣杰股权受让款主要向外部投资人借款取得,目前上述借款均已全部偿还。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实控人郭超、史鸣偿借款偿还的具体情时间、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等。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以上内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过程。
关于“金智”商标或商号
根据申报材料,除“金智”商号外,发行人拥有2项“金智”商标。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与原控股股东金智科技、金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使用“金智”商标或商号方面,是否有书面约定或其他利益安排,“金智”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金智”商标对发行人业务的作用和贡献,发行人与金智科技、金智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是否仍存在关系。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以上内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报告期内第三、四季度收入确认比例逐年提升。例如,年发行人全年收入的81%在下半年确认、64%在第四季度确认。发行人年经审阅收入为4.76亿元,全年收入的86%在下半年确认。请发行人(1)说明年第三、四季度实现的收入金额及其占比情况。(2)说明年第四季度的前五大客户、对应的合同名称、项目主要内容、金额、签署日期和验收单据(如有)、验收日期等。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以及发行人年第四季度上述前五大客户收入确认时点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说明核查方法、核查比例、核查结论等。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结合年年报审计情况(如有),说明对发行人年第四季度收入截止性测试的具体程序。
关于其他服务收入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年、年1-6月,发行人子公司南京混沌向客户混沌时代(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销售.79万元、.79万元,销售内容为“混沌大学推广服务”;同期向混沌时代(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课程服务,金额分别为.71万元、74.63万元。子公司知途教育开展与阿里云大学课程合作业务,阿里云在知途教育向其提供软件产品基础上,完成课程整体搭建,再将课程销售给知途教育,由知途教育交付至最终使用方;向阿里云提供的定制开发服务系向阿里云采购课程服务中的一部分,且可按照最终使用方逐一对应向阿里云的采购和销售,采用净额法确认对阿里云的采购,并计入成本。年,“阿里云大学计算云上学习平台”项目合同金额.42万元、合同毛利率68.04%。
请发行人:(1)结合销售合同内容,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子公司提供推广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形式、数量与定价依据以及提供服务的真实性。
(2)结合发行人销售“混沌大学推广服务”与采购“混沌大学线上课程和线下内训服务”具体业务内容、业务类型等,进一步说明该合同收入核算不适用净额法依据与理由。
(3)结合与阿里云大学相关的销售与采购合同,明晰描述阿里云大学课程合作业务模式,最终使用方情况,该业务模式与发行人软件开发业务模式是否一致,并结合业务情况说明会计核算方法。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以上内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存货与营业成本情况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2.60%、60.15%、60.35%及60.01%;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在实施项目成本。同时,根据问询答复“发行人存货库龄2年以上的前十大未验收项目”中的相关数据,发行人未验收项目预计毛利率低于对应期间公司综合毛利率。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存货数据,区分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收入类型分析存货在实施项目预计毛利率情况,与当年度相应收入类型总体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差异原因。(2)结合项目成本归集与核算方法,说明主要在实施项目存货金额中是否存在未及时结转成本的情形。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以上内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此次IPO金智教育将冲击创业板,公司将在下周四上会。
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金智教育”)是国内领先的高校信息化服务提供商,以自主研发的基于私有云和公有云架构的智慧校园运营支撑平台产品、应用系统产品为基础,为高等院校和中职学校提供软件开发、SaaS服务、运维服务、系统集成等信息化服务。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构成情况如下:公司在业内较早启动高校SaaS产品的研发和运营,报告期内,公司SaaS服务收入规模及其对应的学校数量均获得快速增长,领先于主要同行业公司,公司已累计向1,余所高等院校和中职学校提供信息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向全国42所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的30多所提供了信息化服务,公司重要客户主要包括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银行电信类客户。IPO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会计师为中天运,律师为江苏世纪同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超、史鸣杰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4.09%、16.06%股权,并通过南京明德间接持有公司10.94%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1.09%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融资5.77亿元,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万元。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江航运”)本次申请上市是上港集团拟将其控股子公司锦江航运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锦江航运是一家综合性航运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运输业务,多年来持续深耕东北亚、东南亚和国内航线。公司坚守品牌战略,以船舶高准班率为支撑,以HDS(HotDeliveryService)等特色服务为依托,打造了上海日本、太仓日本、青岛日本等多条精品航线,并实现了中日“两个圆心”及中国和东南亚主要港口“双向辐射”的布局。截至年12月31日,公司共经营44艘船舶,包括25艘自有船舶和19艘租赁船舶,总运力达到4.16万TEU。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根据国际权威研究机构Alphaliner的数据,公司总运力位列中国大陆集装箱班轮公司第6位,世界集装箱班轮公司第32位。至年度,公司上海日本航线、上海两岸间航线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第一。IPO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会计师为普华永道中天,律师为北京市竞天公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98.00%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国客中心间接持有2.0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截至年12月31日,上海市国资委间接持有上港集团41.12%的股份,系上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发行19,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5%。拟融资30.25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具体如下: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小方制药”)主营业务一直专注于外用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为非处方药品。公司产品涵盖消化类、皮肤类和五官类等细分领域,包括开塞露、甘油灌肠剂、炉甘石洗剂、氧化锌软膏、碘甘油、呋麻滴鼻液、氧氟沙星滴耳液、硫软膏、解痉镇痛酊、冻疮膏、复方薄荷脑软膏、尿素维E乳膏、硼酸洗液、苯扎溴铵酊、白花油、硼酸软膏、水杨酸软膏等,可用于治疗便秘(含小儿便秘)、皮炎湿疹、口腔溃疡、牙龈肿痛、牙周炎、鼻炎鼻塞、中耳炎、痤疮褥疮、跌打损伤、冻疮、晒伤烫伤、头癣、角质增生等常见疾病,也可以满足皮肤保养、伤口及环境消毒、创面收敛、感冒症状缓解、提神醒脑等日用护理需求。公司于年创设并持续使用“信龙”商标,品牌旗下的多种外用药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根据米内网数据,公司消化类药物中开塞露产品,皮肤类药物中的炉甘石洗剂、氧化锌软膏、硫软膏、水杨酸软膏产品,五官类药物中的呋麻滴鼻液、氧氟沙星滴耳液和碘甘油市场份额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IPO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会计师为普华永道中天,律师为北京市君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运佳持有公司94,,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份的78.4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之光和鲁爱萍夫妇;方家辰为方氏夫妇之子,罗晓旭为方家辰的配偶,方家辰和罗晓旭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方之光、鲁爱萍、方家辰和罗晓旭持股情况如下:方之光先生,男,董事长、总经理,年1月出生,加拿大籍,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年至年任香港恒力集团恒深制衣总经理,年至今任运佳远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鲁爱萍女士,女,董事,年8月出生,加拿大籍,高中学历。年11月至年11月任公司监事,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方家辰先生,男,董事,年5月出生,加拿大籍,高级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历。年9月至年9月任BestBuy店长助理,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等职务。罗晓旭女士,女,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区域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年8月至年3月任嘉里集团北京嘉奥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寓市场销售部总监助理,年4月至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年11月至年2月任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年2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发行不超过4,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拟融资8.32亿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雪祺电气”)主要从事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为国内外品牌商提供容积L以上的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产品。公司依托自主开发的多项核心技术,积极开拓业务领域,目前已形成产能超过万台的三条高自动化生产线。历经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成为家用冰箱制造领域内知名的ODM供应商。经过多年经营拓展和业务布局,公司建立了辐射海内外的市场格局,公司产品销售区域涵盖中国、韩国、德国、美国、法国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客户群体包括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云米科技、伊莱克斯、海信集团、太古集团、中粮集团等全球知名企业和家电品牌商,公司与行业龙头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IPO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会计师为容诚,律师为北京市嘉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顾维直接持有公司39.46%的股份,通过宁波雪祺间接持有公司0.08%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9.54%的股份。顾维为宁波雪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宁波雪祺间接控制公司8.45%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47.91%的表决权。因此,顾维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不超过3,万股,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预计融资5.亿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飞宇科技”)主要从事精密金属部件及精密模检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汽车、新能源储能、5G通讯等终端行业领域客户提供精密金属部件等产品的系统化解决方案。在汽车零部件行业领域,公司进入了英纳法集团(Inalfa)、科德(CIE)、福耀玻璃(.SH)、宝适集团(BOS)、来达集团(Lydall)、欧拓集团(Autoneum)、辉门(FederalMogul)、佛吉亚(Faurecia)、毓恬冠佳(Mobitech)、美洲集团(AGP)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应用于捷豹、英菲尼迪、宝马、通用、奔驰、特斯拉、比亚迪、吉利、沃尔沃等知名品牌。在新能源储能领域,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蜂巢能源、正力新能(塔菲尔)、瑞浦能源、领湃新能源、多氟多等动力电池行业领先企业,产品应用于长城、吉利、广汽、红旗、蔚来等知名品牌,也拓展了捷普集团(Jabil)等储能控制领域客户。在5G通讯领域,公司与中航光电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还与新莱应材等一批优质客户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为精密金属部件产品在食品包装等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IPO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会计师为苏亚金诚,律师为上海方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乐国培持有公司22.53%的股权,乐勇持有公司22.49%的股权,乐国培与乐勇系兄弟关系,二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一致行动人,二人合计持有发行人45.02%的股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乐国培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乐勇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起重大影响,因此乐国培与乐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募集资金运用公司本次发行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5,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